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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的保固爭議

一、事實: 球林於104年7月間在蘋果官網購買iPhone 6 plus(64GB)全新手機,約使用半年後,於105年1月中發現觸控面板有問題,故送修蘋果授權的大安神腦維修中心,經過4個工作日,球林到授權經銷商神腦取得整新機,沒想到5天後,手機再度故障,呈現無法開機的死機狀態,球林再度送修神腦,一天後卻接到神腦回覆「內外序號(IMEI)不符」,因此蘋果拒絕維修,讓球林非常傻眼。

二、申訴處理經過:
第一次申訴時,業者函復表示,依蘋果維修保固條款-以「內外序號一致」作為是否具有保固權利之認定。球林不滿意函復內容,提出第2次申訴,協商當日業者仍持上述理由。然消保官當場表示,蘋果此特殊維修保固條款,固係為了避免洗機集團,以維修之名,以假亂真,但也因本案凸顯業者欠缺確認機制,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

三、問題研析:
消保官針對本案對業者有以下幾點行政指導:(一)一般消費者對於手機內外序號是否為一致較無注意,呼籲所有蘋果授權經銷商:神腦、全虹、聯強、德誼等門市,於販售時應當場開機,與消費者核對內外序號是否為一致,並清楚告知消費者蘋果手機相關保固條款。另於維修時的收機與交機,必須當場確認消費者手機內外序號為一致,並給予維修單及完修單,載明內外序號,並雙方留存,以維雙方權益。(二)依據消保法第13條規定,蘋果手機的保固條款,應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尤其是下列文字:「若於保固期限內送修手機,檢測發現內外序號不符,將喪失保固權益」。(三)若送修時手機呈現無法開機狀態,業者應建立一套機制,保存證據,以確認手機內外序號是否一致。

四、參考條文: 消保法第13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