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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查核婚姻媒合業者:2家未給審閱期、2家解約金過高、6家終止契約限制多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為維護適婚年齡族群藉由婚友聯誼社及交友APP提供媒合服務之權益,臺北市政府於今(2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107年8月民政局及法務局消保官實地查核10家業者結果(詳附表),其中2家業者未給契約審閱期,已改善;2家解約金額超過契約總金額15%,6家解除(終止)契約條件限制多,對消費者不友善,呼籲消費者注意慎選。
 
   民政局表示,107年1月起至7月底計有44件有關婚友社或交友APP之消費申訴案件,歸納統計前五大申訴類型為:(一)業者收取解約金額過高,對消費者不利者(40.3%);(二)排約次數過少及其他服務問題(21.1%);(三)契約未明訂審閱期或未讓消費者確實攜回契約審閱(13.4%);(四)未詳盡說明合約內容(11.5%)及(五)交友APP自動續約扣款(7.6%)。
 
   法務局表示,因婚姻媒合業目前尚無「定型化契約範本」或「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管理規範,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由民政局及法務局消保官於107年8月進行實地輔導查核10家有消費爭議案件之業者,查核重點為1. 是否立案。2. 是否提供合理審閱期。3. 未使用服務之解約金是否過高(行政費用/手續費超過15%)。4.已提供服務者,是否可終止契約退費。5.有無提供及告知向第三方資融借貸之資訊。其中2家未給契約審閱期,民政局業函請限期改善,業者並已改善完成;2家即使未提供服務仍舊收取超過契約總金額15%之解約金,6家就已提供服務者,解除(終止)契約條件限制過於嚴苛,經函請業者改善,已做調整。
 
   另近年交友APP盛行,且以線上支付為主,業者雖有將自動續約條款揭露於消費訊息內,但消費者多會忘記主動取消續約而衍生扣款爭議,除建議業者於契約到期前主動通知消費者續約外,並提醒消費者應注意自身權益,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糾紛。
 
   最後法務局提醒消費者於尋求婚姻媒合服務時,要聰明消費並秉持「多看、多詢問、多比較」三步驟原則,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一)簽約前務必多看,要堅持審閱期權利,對契約規定之雙方權利義務詳細審閱,勿立即簽約;(二)多詢問業者契約內容,並仔細瞭解收費方式、服務項目以及解約退費條款;(三)多比較各家業者服務項目內容,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業者,更能找到對的另一半。
 
   消費者因婚姻媒合服務問題所衍生之消費爭議,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6169或6170(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消服中心及消保官室或民政局將會提供相關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