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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2年度查緝私劣菸品成果(財政部)

資料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國庫署公布去(112)年度查緝私劣菸品成果,經會同中央及地方查緝機關積極查緝,計查獲違法菸品1,747萬9,589包,市價新臺幣(下同)約8.59億元,與111年度比較,查獲量增加183萬5,667包,成長11.73%,成效良好。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近年來我國私劣菸品違法態樣已有所轉變,除傳統通商口岸、非通商口岸邊境走私外,查獲國內地下菸廠違法產製菸品案件有增加之趨勢。以查獲量分析,去年度查獲地下菸廠違法產製菸品數量約1,089萬餘包,占全年度查獲違法菸品數量達62.33%,並較111年度地下菸廠查獲量315萬餘包,增加774萬餘包,增幅高達245.71%。

       為防堵地下菸廠,精進私菸查緝效能,財政部已訂定「113年度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除請相關機關平時不定期加強稽查外,並適時發動5次全國同步查緝專案,以遏止不法;另亦持續檢討「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考量不法業者常以謊報貨名方式如菸葉下腳等名義,實則進口菸絲於國內非法產製私菸,業請海關運用風險管理機制並善用X光檢查儀,加強查緝進口貨物虛報貨名或夾藏菸葉(絲)及製菸設備案件,及請各地方政府將轄內易成為製菸地點之廢棄或偏遠地區工廠列為查察重點等。復為從源追蹤進口菸葉下腳之實際用途及流向,亦將篩選相關進口報關資料提供查緝機關運用追查,以阻斷地下菸廠原料來源,強化查緝措施。

       財政部國庫署重申,產製、輸入、運輸、販賣私菸行為,將依菸酒管理法論處並沒收(入)違規菸品,其中產製私菸者,最高可處1,000萬元罰鍰;運輸、販賣私菸者,最高可處600萬元罰鍰;輸入私菸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及政府嚴正執法之決心,並呼籲國人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並鼓勵檢舉(全國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檢舉人(吹哨者)獎勵金每案最高額可達600萬元獎金,希望透過全民共同合作,打擊不法,以維護大眾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楊明政
聯絡電話:(049)233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