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2/10/04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於本(112)年4至5月分別赴苗栗、臺中等地酒莊及臺北便利商店、量販店及百貨公司等實體店面隨機購樣25件不同品牌市售調味水果酒,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發現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皆符合規定。
近年來連鎖超商及量販店時常舉辦酒類促銷活動,其中主打各種季節限定口味之調味水果酒備受青睞。有鑑於此等普及性高的調味酒,因酒精含量不高,為避免變質,恐有添加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過量之疑慮,行政院消保處為把關民眾健康及確保酒品標示如實,採樣25件調味水果酒,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據「酒類衛生標準」及財政部國庫署(簡稱國庫署)官網公布之酒類中相關檢驗方法進行品質檢測;標示查核部分則由國庫署及地方政府財政局(處)依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協助檢視。檢測查核結果如下(詳如附表1、2):
一、品質檢測部分:在防腐劑(「苯甲酸」、「己二烯酸」)、「甲醇」、「乙醇」、「鉛」、「二氧化硫」項目部分,25件樣品全數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部分:菸酒管理法部分,25件樣品全數符合規定。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購買及飲用調味水果酒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一、調味水果酒的產品多樣,本次購樣調味水果酒就有水果釀造酒、啤酒、其他釀造酒及再製酒類等種類,並非每件調味水果酒均為水果釀造。
二、調味水果酒酒精度在7%以下者,依法應標示有效日期或裝瓶日期,購買前應確認產品有無逾期之情形。
三、雖然調味水果酒酒精濃度較低,但業者多會添加果汁、香料等增添風味,含糖熱量再加上酒精熱量,喝越多熱量越高,「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