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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9月10日至西門町商圈辦理銷售現切水果店家聯合稽查 輔導店家限期改善明確標示價格(臺北市商業處)

日期:113年9月12日

發布機關:臺北市商業處


        有關近期媒體報導西門町商圈某商家銷售現切水果價格標示不清,國外旅客購買結帳費用高昂,臺北市商業處已於113年9月10日夜間會同本府消保官、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市場處等相關單位辦理聯合稽查,共稽查5家銷售現切水果之店家,於現場擺放杯裝的現切水果皆未明確標示每杯的價格,有違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規定,易生消費者誤解之情事,本府消保官現場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商業處將於3日內複查,若複查尚未改善,將依同法第39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為有效遏止標示不清,維護西門町商圈形象,要求稽查之水果店家應依法明確標價。經查5家業者,現場雖有標示「100公克多少價格」,惟以杯呈現未清楚標示杯裝現切水果「1杯多少價格」,容易造成消費者的誤解,引起消費糾紛。本府消保官及商業處已要求除價格告示牌以外,現場擺設的杯裝水果皆須標示價格,讓消費者能明確知道每杯份量的水果價格是多少,且宣導店家不得有強迫購買行為。商業處後續亦將不定期至現場查察,以維護營業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新聞聯絡人:

臺北市商業處 科長    蔡惠真 02-27208889/1999轉6503

       媒體聯絡人 蔡忠霖 02-27208889/1999轉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