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透過網際網路、電話或其他非實體方法建立人際關係甚至戀愛關係者,所在多有。然而此種帶朦朧感而欠缺實體接觸的關係,可能使一方利用他方情感需求,壓抑他方契約自由決定空間;「誠信原則」素為民事法上帝王條款,亦為消保法第12條第1項所明定,但其內涵不確定,亟需主管機關甚至法院透過個案適用來充實,其實務見解趨勢值得關注。希望藉由本次研討會的交流,能讓各界對這些新課題及實務見解有更深入的了解與啟發。
本次消費者保護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由本局連堂凱局長及楊麗萍主任消保官主持,第一場專題研討由東吳大學法律系牛曰正副教授報告「戀愛行銷與公平交易」,並由東吳大學法律系余啟民副教授及政治大學法律系周伯峰副教授與談,第二場專題研討由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資訊系助理教授、衡律法律事務所張藏文律師報告「消費者保護法『誠信原則』在行政及司法實務上之運用—兼論主管機關就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中有關違反誠信原則之認定」,並由政治大學法律系吳瑾瑜教授及臺北地方法院何佳蓉法官與談,借重各報告人及與談人之學術專業及實務經驗,就消保理論及實務經驗進行激盪及交流。
本研討會於113年9月2日在臺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0樓會議廳辦理,計有98位中央、地方、本府各機關消保業務人員及民間人士參與,綜合座談發言踴躍,與主持人、報告人及與談人熱烈討論,達到實務意見交流、精進學術專業之研討目的,活動圓滿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