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每年舉辦「消費者保護宣導講座」,目的就是希望可以針對常發生及重大的消費爭議議題加強宣導,並更新業者及消費者有關消費者保護的相關法規及觀念,以減少類似案件爭議發生,藉由提升消費者保護意識,進而充實消費者保護智能,創造一個聰明消費的環境。
教育部110年11月1日公告「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111年1月1日生效,經統計110年本局所受理消費爭議案件第一次申訴,其中健身類爭議計1,363件,約占申訴案件十分之一,因此由本局陳盈全消保官擔任第一場講師,講題為:「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之規範與消費權利保障」,使民眾了解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相關權益。國人熱愛戶外活動、體驗大自然,且學校亦將校外教學視為重要課程活動之一,但國人對於戶外體驗活動規範及風險普遍欠缺認知,有必要使民眾及學校辦理戶外教學活動之人員、學生及家長了解相關資訊。故由本局楊麗萍主任消保官擔任第二場主講人,講題為:「從事戶外體驗活動你必須知道的事」;教育局邱琬珍老師擔任第三場主講人,講題為:「學生戶外教育安全指引」,加強宣導戶外活動相關規範及安全資訊。
本宣導講座已於111年6月10日在臺北捷運行政大樓捷韻國際廳辦理完竣,本次活動邀請業者、消費者及政府機關熱烈參與,綜合座談時,參與者亦踴躍發問,與楊主任消保官等講師熱烈討論,活動圓滿順利,達到與民眾互動及教育宣導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