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隱私零容忍 臺北市制定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日期:115年5月19日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對於近期傳出連鎖醫美診所系統性針孔偷拍的惡劣事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除已對愛爾麗集團之「愛爾麗診所(大安店)」、「南京愛爾麗診所」兩診所及光澤集團位於臺北市之「光澤診所(忠孝店)」裁罰合計175萬並均即刻勒令停業6個月外,亦進一步從制度面制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轄管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並於衛生局網站公告,期使各醫療場域醫事機構有所依循。 衛生局表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轄管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明確規範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之適用法規依據、機構內各種區域設置錄影設備之原則、行政作業標準流程、違規責任提醒。提供臺北市各醫事機構在設置相關設備時有所依循,達到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 指引中說明醫事機構應依據空間隱私程度,採取不同之設置原則。但嚴禁使用密錄或採用任何形式偽裝、隱藏之針孔設備。涉及私密部位理學檢查、醫美療程等隱私保障要求更高之診間、診療室、檢查室、手術室、病房等屬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不得錄音錄影。 例外需符合「特定必要目的」下,包含基於醫療照護必要處置或教學目的,得允拍攝局部部位,且應於每次療程施作前告知病人,含個資法應告知事項、資料存取保存管理等,並逐次取得病人書面同意。 衛生局強調,市府秉持醫療隱私維護零容忍之態度,保障市民就醫之各項權益,將持續透過常態性與無預警稽查,監督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也積極進行行政調查、同步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司法調查外,對查有違反醫療相關法規情事者,亦將予以最嚴厲之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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