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表演票券權益專區&常見爭議問題QA
【藝文表演票券權益專區】 近年藝文表演活動盛行,熱門表演更是每每造成搶票熱潮,進而衍生各種藝文票券糾紛。此外,法務局近來頻接獲消費者反映登入藝文票券售票平台時,發現帳號遭封鎖或限制而無法購票,雖然售票平台為防範黃牛以不正當之方式大量購票,或基於維護公平性而設有後台監控機制,惟機制之設立仍應符合誠信與比例原則;倘消費者發現自己的帳號遭到不合理之封鎖或限制,經與業者聯繫未果,得檢具相關證明資料提出線上申訴(申訴網址:https://reurl.cc/9WDMMX) ,以維護自身權益。 【藝文表演其他常見爭議問題集】 Q1:購買演唱會票券後,因故無法出席,可以辦理退票嗎? A1:依據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消費者購票後,得依主辦方所設定之退票方案,於「購票後一定日數內」或「演出日一定日數前」申請退票,惟因各主辦方選擇之退票方案不同,提醒消費者應於購票前確認清楚,並注意退票時限,以免影響退票權益。 Q2:購票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演唱會,又已超過退票期間,可以轉讓或轉售嗎? A2:倘消費者超過主辦方依規定設定之藝文表演退票期限,消費者僅得將票券轉讓或轉售。惟因近年來各主辦方為打擊黃牛情形,多採實名制之方式販售藝文票券,若消費者購買的是實名制票券又超過退票期限,除經主辦方同意或雙方另有約定外,即無法再轉讓或轉售,提醒消費者於購票時,務必留意所購票券是否為實名制及退票方式(含單筆退票或單張退票)。 另提醒消費者,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票券不得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否則即有可能構成黃牛行為而遭罰。 Q3:演唱會遭主辦單位臨時取消或延期,消費者有哪些權益可主張? A3:依據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演唱會取消或延期時,主辦方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並以明顯方式公告,並說明變動之理由,消費者得要求全額退費。倘取消或延期可歸責於主辦方,消費者並得向主辦方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 Q4:業者舉辦藝文表演,是否提供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消費者的權益有何差異? A4:業者若有提供履約保障機制,於業者無法履行消費交易之契約義務(如活動因故取消、延期等)或倒閉、歇業時,消費者除得向業者請求退款外,亦可透過履約保障機制請求退款;活動若有提供信用卡方式交易,消費者尚可向原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信用卡爭議款退款。倘業者未提供履約保障機制或付款保障措施,消費者則無上開請求退款的相關機制或措施,須直接向業者請求退款。故建議儘量採信用卡方式付款,以確保自身權益。 Q5:若聽演唱會遇到主辦單位因入場檢驗問題導致延遲入場,或視線遮蔽等情形,應如何保障權益? A5:如因可歸責於主辦方因素導致權益受損,消費者可先蒐集相關證明資料向主辦方提起申訴,倘未獲得有效解決,可檢具相關證明資料提出線上申訴(申訴網址:https://reurl.cc/9WDMMX),以維護自身權益。 Q6: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時,還能進場嗎? A6:依據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這時候必須先檢視手上所購買的票券種類,如果屬於「記名式票券」,則必須出示「身分證明」及「票券購買證明」;如果屬於「劃位式無記名票券」,則須出示「票券購買證明」且無其他票券持有人入場。消費者如遇疑義,建議可先檢具相關證明資料向主辦方客服反映,以便於正式開場前協助解決。 Q7:想購買演唱會門票,卻發現帳號被購票平台封鎖,怎麼辦? A7:可依購票平台所提供之聯繫方式,向其提起申訴,若申訴未果時,可向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起第二次消費爭議申訴,或向各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購票平台應保存封鎖消費者帳號之相關原因佐證資料,並於參加協商或調解會議時,向消保官或調解委員出示會員購票權限遭限制或禁止之判定歷程、會員違規事證等資料,並以清楚可理解之方式說明。 留意實名制與退票規則 票券權益自己把關!(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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